近日条关于“开车避让新规”消息在网疯传消息称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支路让干路转让转”旧法已经废止并给出“新”车辆避让法则
此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截至昨天微博就有两万转发量网友看后表示“避让新规”让人看得云里雾里甚至有网友调侃“以后十字路口遇到车干脆僵持开省得被扣分”
昨天记者从福州交巡警部门获悉“支路让干路转让转”1988年规定早在2004年被废止公安部123号令只涉及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车辆如何礼让并无说明
福州交巡警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网传“开车避让新规”其实并新2004年5月“道交法实施条例”已做出规定“大数市民对礼让规则可能解所以网消息出才觉得新鲜”
随后记者在《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查到完整版“避让法则”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交叉路口应当遵守这些规定(如图)
对于名目繁杂“避让法则”福州交巡警大队解释说行车途中主要遵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直行车辆优先”和“转车避让转车”这三个原则和支路、干路没有关系
微博将所谓“避让新规”总结如:、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转我先……
如果按避让法则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避让方要承担交通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有可能被交警开出罚单;如果造成交通拥堵者未避让司机还将会被记分